对于称量液态货物轨道衡的建标:
对于称量液态货物的自动轨道衡*使用的参考车辆,必须采用现场确定其约定真值的方法。对于建标用轨道衡的调整,即可采用压台面三点的方法,也可采用压台面*点的方法。但是在选用装液态货物车辆的时候,不应强求用户必须按20t、50t、68t、76t、84t的量值车辆进行建标。可以机动选择四节已装液态货物的车辆,只要它们的载重量有比较大的差别。
0IMLR51是*个自动衡器的*建议。该建议1996年正式颁布以来的10年间,*法制计量组织TC9/SC2自动衡器工作组对它又进行了多次修改,使其条款更具有*性和合理性。
1996年版R51*建议给出了自动分检衡器*含的四种型式秤的定义,即:重量检验秤、质量分选秤、质量标签秤和质量价格标签秤。2006年颁布的R51草案第10稿中给出了自动分检衡器*含的五种型式秤的定义,分别为:重量检验秤;质量标签秤;质量价格标签秤;车载式重量分检秤和车辆组合自动分检秤。
本次*法制计量组织将车载式重量分检秤和车辆组合自动分检秤纳入R51的管理范围,使得车载称重系统有了型式评价和检定依据。